上海审结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跑分”案:ATM机内存放30笔

qer1232024-03-01 00:13:5533

近年来okx,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和普及,一些不法分子也将目光瞄准了这个新兴的东西。

2024年1月9日,澎湃新闻(微博)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了上海首例使用数字人民币“跑分”案件。

上海杨浦法院介绍,2023年5月底okx,王某来到杨浦区某银行ATM机前。 短短两个小时内,他用10多个不同手机号码注册的数字货币账户,通过ATM机兑换了数字人民币。 提取现金30次,金额12.3万元,当时ATM机内存放的现金几乎全部被提取。

明显“超标”的账户数量、兑换次数过于频繁、短时间内大量提取现金等情况立即引起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警惕,银行工作人员立即报案。 这起案件揭露了一起利用数字人民币账户进行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团伙上游犯罪分子分流转移赃款进行“计分”的犯罪案件。

事实证明,随着数字人民币的快速发展,为了适应支付方式的新变化,银行积极进行数字人民币对接和智能设备升级,新增数字人民币ATM兑换功能,仅需“手机号码+验证码+支付密码”,即可在ATM机上兑换、取款。

自2023年5月2日起,肖某利用四类数字人民币账户非实名、手机验证即可开立、ATM兑换提现功能等特点,招募阚某、王佳、王某、陈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 杨某等人组成“跑分车队”,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便将之前公司提供的数字人民币账户(四类)中的钱取出,从中赚取“手续费”它。

肖作为“评分小组”的负责人,与主持人沟通确定了需要提取的现金数额,随后阚某等人向虚拟货币商人龚、黄购买并兑换了虚拟货币,并支付了费用。将获取的虚拟货币发送给主机。 指定帐户。 主机收到后,将对应的数字人民币账号和密码发送给肖某,肖某转发给“司机”王某等人。 “司机”使用上述数字人民币账户和密码前往银行网点通过ATM机提取现金。 然后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经过一番操作,非法资金通过数字人民币、虚拟货币交易被“洗钱”。

期间,为了赚取更多“手续费”,肖某还从他人处购买了多个手机号码和30多部手机,注册了多个数字人民币账户(四类)并提供给家人用于收款,并通过以上同样的方法可以提取进入数字人民币账户的资金。

据司法审计,2023年5月至6月期间,肖带领“跑团”从900多个数字人民币账户中提取资金逾1000万元,其中80万余元被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转移。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阚某、王佳、王某、陈某、杨某、冯某、徐某的行为构成包庇、隐匿犯罪所得罪,判处八人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龚某、黄某的行为已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二人5000元以上45000元以下罚金。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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