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qer1232024-03-07 00:17:4335

一、正确认识虚拟货币本质属性及相关商业活动

虚拟货币是一种不由货币当局发行的特定虚拟商品。 它不具有法定和强制性的货币属性。 它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该也不能够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开展法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买卖虚拟货币的中央交易对手,为虚拟货币交易、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出售代币等犯罪活动。

二、相关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强化社会责任,不得使用虚拟货币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者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使用虚拟货币进行保险。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服务。 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注册、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 接受虚拟货币或者使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 提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外币之间的兑换服务; 开展虚拟货币的存储、托管、抵押等业务; 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 使用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和其他投资的投资标的。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管,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加强风险信息共享,提高行业风险联防联控水平; 对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按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者措施。 终止相关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积极利用多渠道、多元化联系方式,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提供涉及虚拟货币的风险提示。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活动提供网上营业场所、商业展示、营销推广、有偿导流等服务。 如果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欧意交易所,并为相关调查取证提供技术支持。 和援助。

3、消费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虚拟货币没有实际价值支撑,价格容易被操纵。 相关投机交易活动涉及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重风险。 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避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和投机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和权益受损。 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okx,不得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提现、买卖关联交易充值码、转移关联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和泄露。

四、加强会员单位自律管理

各会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监管要求,遵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 三协会将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监督。 如发现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自律规定采取行业通报、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并报告到财务管理部门。 若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相关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央视记者 孙艳)

本文链接:http://www.chuangkn.com/?id=200

货币交易

阅读更多

网友评论